健康科普
讓乙肝患者、乙肝病毒攜帶者平安度過“化療期”
在我國,乙型肝炎病毒(HBV)感染現(xiàn)象較為普遍,化療是惡性腫瘤患者治療中重要的一部分。然而,在化療過程中,細胞毒藥物和生物應答調(diào)節(jié)劑均有不同的免疫抑制功能,這就為HBV在患者體內(nèi)的激活提供了條件,而化療結束后的免疫重建過程又容易造成肝細胞損傷。因此,接受化療、皮質(zhì)激素等治療的慢性乙肝感染者是發(fā)生HBV再活動的高危人群。 合并HBV感染的腫瘤患者化療后HBV激活日益受到人們重視。經(jīng)過近20年的研究發(fā)現(xiàn),患者體內(nèi)攜帶HBV情況(HBVDNA、HBeAg、cccDNA等)、腫瘤類型(淋巴瘤、乳腺癌、CLL)及治療因素是HBV激活的危險因子。而HBV激活輕者表現(xiàn)為“無癥狀的自限性肝炎”,重者出現(xiàn)“急性肝衰竭而死亡”。 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,“拉米夫定”可以有效、安全地降低合并HBV感染的腫瘤患者率及化療延遲或中斷率。 詢證醫(yī)學的證據(jù)表明,應用抗病毒藥物能有效控制HBV再活動。拉米夫定是一種胞嘧啶核苷衍生物,具有強力抑制HBV逆轉(zhuǎn)錄酶的作用,在迅速抑制HBV復制的同時,肝組織學炎癥壞死程度明顯改善,是公認的抗乙肝病毒有效的藥物之一。 拉米夫定通過以下兩個機制抑制乙肝病毒復制: ※ 通過整合到新合成的HBV DNA,使其終止合成。 ※ 競爭性抑制HBV編碼的DNA聚合酶。 美國肝病學會《慢性乙型肝炎臨床實踐指南》中,對于HBV攜帶者在開始接受腫瘤化療或有限療程的免疫抑制劑治療時,推薦預防性應用拉米夫定抗病毒治療,療程維持到完成化療或免疫抑制治療后6個月。 |
我國預防HBV感染再活動共識中,建議所有應用化療和免疫抑制劑患者要檢查乙肝五項及HBV DNA,只要HBsAg陽性,則化療前7天開始服用抗病毒藥預防HBV再活動,抗病毒治療應持續(xù)用藥至化療結束后至少12周。 |